新闻中心
关于做好2018年度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8-12-19 14:50
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根据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》,学校决定对签署2018年度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》的各责任单位进行年度考核。现将相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依据
遵照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》(华农珠江字〔2008〕38号文件)精神执行。
二、组织机构
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,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该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三、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
依据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》,考核由组织领导、政治保卫、校园安全、宣传教育、落实整改五大块组成,评分标准参照《量化考评表》。考核分责任单位自评和领导小组综合评议两部分。
四、推荐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名额
根据工作任务、工作量、工作成效及创建平安工作实绩为标准,共推荐15名先进个人报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评议,各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如下:
序 号
|
单 位
|
推荐名额(人)
|
备 注
|
1
|
外国语学院
|
1
|
1.推荐先进个人需在岗工作满1年以上;
2.合并单位由排第一个部门牵头组织推荐工作。
|
2
|
经济管理学院
|
1
|
|
3
|
会计学院
|
1
|
|
4
|
信息工程学院
|
1
|
|
5
|
设计学院
|
1
|
|
6
|
传媒学院
|
1
|
|
7
|
人文学院
|
1
|
|
8
|
基础部
|
1
|
|
9
|
图书馆
|
1
|
|
10
|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|
1
|
|
11
|
学生工作部(处)
|
1
|
|
12
|
后勤保卫处
|
1
|
|
13
|
校办(工会)、人事处、
招生处
|
1
|
|
14
|
教务处、财务处
|
1
|
|
15
|
基建办、招采办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
|
1
|
五、考核及推荐时间安排
1.按照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》(见附件1),各考核单位组织自评小组进行总结自评及推荐工作。并将各单位量化考评表、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及2018年度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共三份材料,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,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至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(尧学慧老师,3-202,邮箱87983268@163.com)
2.2018年1月3日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组织评议,并将考核结果公示,元月初进行总结表彰。
3.公示结果无异议,根据《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、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》,该考核与部门有关人员年终考核挂钩。